武鸣县:离任村干提高补贴

04.06.2015  13:10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通讯员韦文义  谢晓红)“跑千家、走万户,离任不如五保户。”这曾是不少离任村干部的无奈感慨,在武鸣县这份无奈已经成为历史。5月初武鸣县落实提高离任村干部补贴标准,惠及8000名离任村干,切实解决广受基层关注的离任村干部无补助或补助低的问题。

  多年来,由于离任村干部保障政策不够完善,多个时期离退下来的村干部都没有享受到相关养老补贴待遇。

  武鸣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今年自治区、南宁市下发关于提高村干部报酬、村干部养老补贴及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标准等文件后,立即研究出台《关于提高村干部养老补贴及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标准的通知》,对离任村干部养老补贴标准作出明确规定。该县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全县方案、作出经费预算;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工作组,定岗定责,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

  按新规定,全武鸣县自新中国成立后至今,凡历任村级组织干部(包括定员、非定员)工龄满一年以上,年满60周岁的离任村干部全部纳入此次离任村干部享受养老补贴范围,从今年1月起享受离任补贴待遇。这项补助措施涉及人员多,预计有8000人受益,特别是进一步降低离任村干部享受养老补贴的“政策门槛”,使很多以前“被遗忘”的老村干都享受到离任补助待遇。武鸣县此次政策规定的标准(每任期满一年每月给予养老补贴15元)与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的标准保持一致。按原执行政策,只有参加村工作满9年的村干部才能享受离任补助,此次“政策升级”后,村干部只要参加村工作满一年就可以享受离任补助待遇,而且累计参加村工作时间越长,离任后补助金额越高。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