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 困难残疾儿童享12年免费教育

22.02.2017  20:09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赵金玲)残疾人是需要格外关心和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昨日,第七次全区残疾人事业会议在南宁召开。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自治区政府已印发《广西“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给残疾朋友带来一系列的好消息和福利,如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公园、旅游景点等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困难残疾儿童青少年享12年免费教育,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应优先按比例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等等。

  南宁市本级康复托养基地将建成投用

  目前,南宁市有52万残疾人,占全市总人口的7.23%。“十二五”期间,南宁每年都将解决残疾人民生问题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共投入资金1.02亿元,10.25万名残疾人直接从中受益。

  目前,南宁市实现了县县有残疾人康复中心、县县有特教学校的目标,总投资6000多万元、建筑面积达2万多平方米的市残疾人活动中心投入使用。立项建设市本级康复托养基地,项目净用地60.5亩,目前已基本完成征地拆迁,整个项目将在“十三五”期间建成并投入使用。

  景点等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

  《规划》提出,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适时调整补贴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扩大补贴范围。逐步提高残疾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对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予以补贴。

  同时,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等基本生活支出费用优惠和补贴政策,制定实施盲人、聋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政策。全区各地对残疾人搭乘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提供便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予免费或优惠。公园、旅游景点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

  困难残疾儿童青少年享12年免费教育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提出,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如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继续采取“一人一案”方式解决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问题。

  另外,建立残疾学生双重学籍制度和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管理办法。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殊教育学校标准执行。优先将残疾学前儿童纳入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增设附属幼儿园或学前教育部,儿童福利机构增设特殊教育幼儿园或幼儿班。

  同时,建设一批残疾人中职学校,确保办好至少一所面向全区招生的残疾人中职学校、一所盲生高中、一所聋生高中。

  城乡残疾人享有基本养老和医保

  《规划》提出,确保城乡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落实符合条件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同时,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对残疾人实施优惠保险费率,鼓励开发适合残疾人的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产品。鼓励残疾人个人参加相关商业保险。

  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

  如何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划》提出,要基本满足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适宜人群的辅助性就业需求,扶持全区各设区市建立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示范机构,辐射带动各县(市、区)普遍建立一个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

  同时,鼓励残疾人网络创业,给予设备和网络费用补助。扶持残疾人社区就业、居家就业。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家庭手工业等项目。

  另外,各级党政机关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要鼓励优先录用残疾人。鼓励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在考试录用公务员时,专设定向残疾人招录的职位,经批准可享受放宽笔试开考比例、降低分数线等优惠政策。

  提高社会救助优先保障基本住房

  根据《规划》,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给予优先轮候、优先选房、优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政策。到2020年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在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方面,《规划》提出,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以老养残、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因抚养(扶养、赡养)人生活困难、事实无力供养的残疾人规定的,纳入救助供养范围。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