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他人还敲诈5000元 男子被判刑一年罚2000元

13.11.2015  11:16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梁侦  通讯员    蔡梦婕)阿全(化名)在自家门口遭到一群男子的殴打,其父母闻声出来制止后,竟被对方要求花5000元了结此事。11月12日,殴打阿全的一群人中的陈某被西乡塘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刑。

  27岁的陈某居住在西乡塘区。2014年7月30日凌晨2时多,陈某和朋友陆某(另案处理)路过安吉大道某村一家钢材销售店时,突然被一阵狗吠声吓到。原来,店铺面前拴有一条狗,深夜听见有人路过,便狂吠不止。

  两人被惹怒,随即从路边捡来石头,丢砸这条狗。该店老板的儿子阿全在店内听到门外有声响后,就出门与陈某、陆某发生了口角。陈某、陆某进而对阿全进行殴打,但陈某还不解恨,打电话叫来几个同伙(另案处理)前来帮忙。

  打斗声惊动了屋内的店老板夫妇。陈某见此,以殴打阿全为要挟,让老板夫妇出钱。被逼之下,老板夫妇交给陈某5000元。陈某将拿到手的钱以每人500至600元分发给陆某等人。

  事后,老板夫妇向警方报案。同年11月13日,陈某被警方抓获归案。公诉机关以陈某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经西乡塘法院审理,一审判决陈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