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财政每年落实资金1.03亿元支持八大教育扶贫项目

03.05.2016  12:20

  为贯彻落实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防发〔2016〕2号),将教育扶贫行动作为全面实施脱贫攻坚“十五大行动”之一,重点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程资助计划”。为此,市财政每年将落实资金1.03亿元,支持全面实施八大教育扶贫项目。 

   一是 支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项目。实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全覆盖,每年约发放补助资金2500万元,受益学生约43200人次。 二是 支持实施十万大山子女、库区移民子女就读我市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每年将落实免学费补助资金约300万元,受益学生约5000人次。 三是 支持实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全市每年约发放补助资金700万元,受益学生约7500人次。 四是 支持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项目。全市每年免除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学费约200万元,受益学生约2100人次。 五是 支持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实施项目。全市每年发放补助资金约40万元,受益学生约400人次。 六是 支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全市每年落实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约6000万元,受益学生约151,300人次。 七是 支持实施学前教育入园补助项目。全市每年补助资金约400万元,受益学生约8700人次。 八是 支持实施大学新生入学补助项目。全市每年落实补助资金约140万元,受益学生约1250人。 

     

        信息报送:防城港市财政局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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