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起涉毒案件 都是交友不慎误入“毒圈”

25.06.2015  11:22

  江南区法院昨日公开宣判8起涉毒案件,8被告与毒品沾边的理由很雷同——

  交友不慎 误入“毒圈

  

江南区法院开庭宣判 伍龙菲 摄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梁静 通讯员 谭倩漪)在KTV包厢里,蓝某喝下一杯酒后昏昏欲睡,这之后,他才知道被朋友下了毒——氯胺酮。昨日,江南区法院公开宣判8起涉毒案件,8被告与毒品沾边的理由很雷同,均是因为误交朋友。

  被朋友拖下水吸毒又贩毒

  蓝某今年20岁,广西融水人。对于何时接触毒品,他已经记不清时间。据他交代,初中毕业后,他就一直在家待着,期间认识了几个朋友,一次,大家在KTV玩,有人将一杯酒递给他,他喝下后呕吐不止,之后昏昏欲睡,醒来追问朋友,才得知酒中掺了K粉。

  去年9月,蓝某来到南宁打工,其应聘到一家KTV做服务员。工作期间,他结识了一帮跟他有相同嗜好的人。蓝某说:“大家高兴的时候,会一起吸食K粉。”蓝某20岁生日时,打算摆生日宴,为让朋友们兴致高,他特意购买了800元K粉“款待”大家。

  在生日宴上,蓝某在朋友的介绍下,结识了16岁女孩阿丽(化名)。这之后,阿丽向蓝某提出了购买K粉的请求。今年3月20日凌晨3时,在江南区五一中路一公交车站,蓝某以200元的价格,将一包毒品氯胺酮贩卖给阿丽,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经鉴定,蓝某贩卖给阿丽的毒品氯胺酮净重2.63克。除此之外,公安人员还从蓝某住处查获氯胺酮10.78克。法院审理认为,蓝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因其向未成年人贩卖毒品,依法予以从重出发,被判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自认是姐妹意气贩毒被抓

  在昨日宣判的8起案件中,韦某是唯一一名女性。就在案发前一个月,她刚刚过了18岁生日,整个宣判过程中,她一直低着头,清秀脸庞上,写满了愧疚。

  韦某家住马山某村,是南宁一所大专的学生。作为从山里飞出的金凤凰,父母很放心韦某。韦某读书后,开始在外租房居住。同居女孩巧巧(化名,另案处理)比她年纪大,对她不错,二人遂结拜成为姐妹。

  平日里,巧巧会带韦某到自己工作的酒吧玩,也会给她一些恩惠,如免费让韦某吸食K粉等。韦某对此心存感激,为报答巧巧,她时常给对方跑跑腿。

  今年1月20日晚7时,有人向巧巧购买毒品,巧巧遂差遣韦某去送货。韦某在明知是毒品的前提下,依然前往送货。在白沙大道一小区门口,韦某将2小包氯胺酮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被当场抓获。

  经鉴定,韦某贩卖毒品氯胺酮重达1.62克。法院审理认为,韦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背后都有一个染毒的损友

  昨日宣判的8起案件中,被告多为85后,纵观他们最初接触毒品的源头,均源于朋友聚会。“一开始是好奇心驱使,在多次吸食后染上毒瘾,走上了以贩养吸的道路。”江南区法院刑庭副庭长韦杰玮说。

  韦杰玮指出,近年来,江南区法院受理的涉毒案件日益增多,被告年龄呈现低龄化趋势。在实际审判中他发现,每一个涉案被告的朋友圈中,都会有一个染上毒瘾的损友。而父母们往往蒙在鼓里不知情。

  蓝某一案开庭时,他的父母赶了5个小时的路程来到法院。直到法院审理,他们才知道儿子早在老家就已经接触毒品,当儿子来到南宁打工后,他们也没有更多关心其工作,以及他结交什么朋友。

  韦杰玮认为,孩子的成长离不开家庭的关爱。当孩子初入社会时或进入大学读书后,作为父母,还应该多多给予关心,了解孩子的朋友圈,避免他们误入歧途。

编辑: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