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扶持毕业生就业 相关人员要按时申报三项补贴
柳州多举措扶持毕业生就业
相关单位和个人莫忘按时申报三项补贴
广西新闻网 -南国今报记者谢永辉
为落实好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扶持政策,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按时申报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小微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和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助。
在柳州市注册,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聘用员工总数20人以上的企业(含中央、自治区直属在柳企业),吸纳柳州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按中小企业吸纳本科以上学历5000元/人、大型企业吸纳本科以上学历4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吸纳专科学历毕业生,按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10月底以前录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已在10月31日前完成申报;10月份以后录用的毕业生,申报补贴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20日。申报机构为所属县区人社局。
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柳籍和非柳籍毕业生均可),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可获社保补贴。毕业年度指毕业时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补贴标准按小微企业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费补贴(不包括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这项补贴每半年,即每年1月和7月各申请一次。明年1月,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即可向柳州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申请2014年下半年的补贴。
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登记失业的应届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应届毕业生、残疾人应届毕业生、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按柳州市市区当年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按月给予临时生活补助,2014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812元。临时生活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从今年7月起,市区(不含六县)范围内的中职、技校应届毕业生,也可按规定申请临时生活补助。其中,零就业家庭应届毕业生、残疾人应届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已于9月30日前申报,从7月份开始补助;其他毕业生从符合条件申报之日起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
补贴条件、标准以及申报程序和所需材料参照2013年的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单位和毕业生可登录柳州人才网(www.lzrc.com.cn)“就业政策”栏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