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不再开婚姻记录证明 南宁尚未收到正式文件

17.09.2015  11:03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廖欣  实习生  甘少君)买房、买车时,市民除了要进行一番比对,精挑细选,还有一项流程让很多市民直呼太麻烦——到民政部门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15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南宁市是否已经同步实行?昨日下午,记者进行了走访。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来到青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刚好遇上市民李小姐带着身份证和户口本来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原来,李小姐前不久刚刚签订了购房合同,为了办理首套房贷款,到房产部门咨询时被告知要先拿到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她得带着证明查档看是否是首套房。另外,在办理贷款时,同样也需要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为了来开证明,李小姐特意请了下午的假,还事先咨询了一些开过证明的朋友。“如果以后买房子、买车不用开具这项证明,会省去很多麻烦。”李小姐开心地说。

  记者发现,在青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大厅的滚动屏幕上,受理业务一栏还写着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及出具证明的受理须知。该婚姻登记处主任李先生介绍,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证明个人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结婚,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即通称的“单身证明”。“目前我们还没有收到上级部门对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通知,所以还是会继续为市民提供这项服务。

  李先生介绍,平常来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市民一般都是为了买房、买车或者是遗产继承,去年该婚姻登记处就为辖区市民出具了1万多例(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每天要为四五十名市民办理。李先生表示,如果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市民省去了麻烦,工作人员也会轻松不少。

  15日,北京市民政局已在官网上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公告》,北京市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南宁市何时开始实行该项规定?南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何文介绍,目前南宁市民政局暂未收到相关通知,另外,该部门与自治区民政厅有关部门了解到,自治区民政厅也还未收到正式文件,具体事项还要等民政部发布相关信息后才能明确。在接到民政部通知之前,南宁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工作照旧开展。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