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配备救灾应急专用车辆活动在南宁举行
2015年7月30日上午9时30分,民政部为我区多灾易灾的52个县配备救灾应急专用车辆交车活动在南宁举行。自治区民政厅厅长、党组书记韩元利,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韦力行,长安福特公司高级全国批售经理陈明利和自治区财政厅社保处、自治区民政厅救灾处、自治区备灾中心、长安福特公司、广西广福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52个多灾易灾县民政局负责车辆接收的同志共100多人参加了交车活动。
韩元利厅长指出, 我区是全国自然灾害较为严重的省(区)之一,洪涝、干旱、台风、风雹、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抗灾救灾的任务非常繁重。与繁重的救灾任务相比,我区基层救灾装备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装备落后,种类不多,数量不足,给基层救灾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民政部、财政部十分关心支持广西救灾装备建设,此次安排了专项资金1560万元,为我区52个多灾、易灾县配备救灾应急车辆,充分体现了民政部、财政部对我区救灾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这批救灾专用车辆配备到县,必将大大提高全区基层民政的救灾应急保障能力,有力促进我区民政事业的发展。此次配备的救灾应急专用车辆由民政部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标识、统一配置,主要用于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灾损评估、灾情核查、灾害救助、恢复重建、冬春救助等与救灾相关的工作。
韩元利厅长要求,要严格按政策规定管理使用车辆。此次民政部、财政部配发的是救灾应急专用车辆,车身上印有“民政救灾”的标识,在一定程度体现了政府的形象,也体现了民政部门的形象。车辆所属县级民政部门要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用途使用车辆,严格控制救灾车辆的使用范围;不能对外出租、出借车辆,将车辆交给无关人员驾驶,不能将车辆作为领导干部的固定用车,不能公车私用;要明确管理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专车专用、安全使用,让救灾车辆更好地为救灾工作服务。要尽快办好车辆使用的各种手续。车辆所属县级民政部门要做好与本地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尽快落实上牌照等相关事宜,迅速将救灾车辆投入到救灾工作第一线,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请长安福特公司坚守“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加强车辆售后服务工作,确保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发挥最大效益,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保障功能。
交接现场
韦力行副厅长主持交车活动
陈明利经理致辞
领导和代表向车辆接收代表颁发汽车钥匙
韩元利厅长讲话并宣布发车
车辆正式出发
车辆缓慢驶出销售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