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通报2015年市直机关单位民族团结示范岗、科室流动红旗评选命名结果

15.01.2016  18:04

  2015年以来,市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城市为抓手,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工作,全市民族交往更加频繁,民族融合全面提速,民族关系更加和谐,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基础更加坚实,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开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新局面,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

  为充分展示全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工作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调动市直各机关单位参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积极性,提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的质量和水平,我市在全市市直各机关单位广泛开展了民族团结示范岗、科室流动红旗评选命名活动,市直各党(工)委积极参与申报。经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市直机关工委、市民委对申报对象进行综合评议,最终命名27个市直机关单位民族团结示范岗,授予26个科室民族团结科室流动红旗,并下发了《关于命名2015年南宁市市直机关单位民族团结示范岗、科室流动红旗的通报》(南民创组发〔2016〕1号)。

  下一步,市创建办将深入挖掘更多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总结经验,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迎接国家三部委验收打下坚实基础,为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