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气象工作纳入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06.07.2015 18:25
本文来源: 气象
6月30日,防城港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防城港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明确了“防城港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林业、消防、气象、公安、民政、财政、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委、卫计委、文化委、农委、电信、驻军部队与武警部队等14个成员单位的分工职责。
《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综合保障、预案建设和管理、附则 ”等八项内容。《预案》指出,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四个响应等级。《预案》就森林火灾市内联防、跨市区域联防、涉外森林火灾中越边界联防制度以及对森林消防飞机空中支援灭火的航空保障做出规定。
《预案》要求,气象部门负责提供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测预报和天气形势分析,及时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与林业主管部门会商、制作与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森林火险预警信息由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并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短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根据天气趋势,针对高火险区域,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及时提供火场的天气预报和相关气象服务;通过气象卫星遥感监测系统监测到火点时,要及时报告当地防火办。(文/黄树金 唐盛)本文来源: 气象
06.07.2015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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