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举办全区水利系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

17.06.2015  10:59

  近日,2015年全区水利系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在南宁举行。水利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于开林为培训班作专题辅导报告。全区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共150多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班主要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对纪检检查工作的新要求、纪律审查工作基本程序、谈话笔录的制作及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与监察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学员集中观看了《王岐山书记在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工作培训班上的辅导报告》、《贵港市水利局腐败案件警示录》等视频学习资料;安排了部分市县水利局作重点交流发言。学员们普遍反映此次培训安排紧凑,内容丰富、重点突出、贴近实际,对做好水利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于组长强调,水利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党的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的新要求,进一步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增强监督实效。 一是要 进一步深化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反腐倡廉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是要 明确职责任务,认真抓好工作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及水利厅党组印发的落实“两个责任”的“两个意见,三个办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纪委(纪检组)、职能部门的责任,实现党风廉政工作由纪检监察单家独斗向齐抓共管的转变; 三是要 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加强监督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督和纪律审查工作,努力做到勇于担当,敢于监督,解决“不敢”的问题;明确方向,加强行业监督,解决“不会”的问题;提高能力,善于监督,解决“不能”的问题,确保监督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