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召开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

09.12.2014  18:36

  12月4日,自治区水利厅在南宁召开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并举办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业务培训班。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和自治区政府转发水利厅、财政厅《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精神,传达水利部在贵州召开的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精神,对下一步改革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自治区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巡视员陈润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润东指出,深化改革的重点有四个方面,一是确权发证,确权发证是改革的前提;二是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管护主体是关键;三是落实工程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落实工程管护经费是核心;四是探索工程管理模式。

 

  陈润东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深刻认识领会改革精神;准确把握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目标方向;明确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内容,扎实推进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会议专门安排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业务知识和操作”以及“农村水利工程改革与创新”培训。

 

  会议由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局莫义斌局长主持。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领导,水利厅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全区14个市和16个试点县水利局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会议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