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强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力度和事中事后监管

15.03.2017  18:34

  日前,自治区水利厅印发了2017年度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工作要点,对年度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方位加大稽察力度,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对2017年度实施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主要支流治理项目、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及新建水库工程项目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开展4~5次稽察,对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建设过程管理、计划执行管理、资金使用管理及质量安全管理等管理内容进作全方位重点稽察;二是开展稽察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稽察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强化稽察整改落实。对稽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对稽察发现的重大问题、久拖不改和屡查屡犯的问题,在全区水利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并采取挂牌督办、约谈、将严重失信的单位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多种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四是积极推进市级稽察。要求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当地水利建设实际,建立健全稽察工作机构,落实稽察人员、稽察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因地制宜积极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工作,促进工程建设“四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