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广西水利系统腐败窝案:工程资金粗放管理缺乏制约

18.06.2015  11:15

  随着反腐力度的深入,广西水利系统腐败窝案呈现“多米诺骨牌效应”。继柳州市水利系统7个“一把手”涉贿落马后,多地水利系统相继发生“地震”:4月上旬,来宾市纪委发布消息,在原来4个县份8名水利局长被揪出的基础上,又有5名“局长”涉案,尤其让外界感到意外的是,就连13年前曾经担任过柳州地区水利局副局长的莫党琨也被牵出。

  令人惊讶的戏码也在钦州上演:市县区水利局长“前腐后继”几乎全军覆没,涉案人员40人;涉及水利工程项目数百个,其中仅涉及农村人饮工程的资金就达5.4亿元;除“一把手”涉案外,“无权”的副职乃至普通小职员均深陷其中——钦北区水利局原副局长陈绍贵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连签字权都没有,直至案发时他都不明白为什么管材供应商居然给他送了116万元;一名权力很小的普通干部在落网后感叹:“我没有什么权,也没有主动要钱,老板也拼命塞钱过来。

  自治区纪委相关人士介绍,基层水利工程中最容易出现腐败的环节是工程设计、施工预算编制、招投标、监理和施工过程。通常有三大手法:直接套取专项资金。这种手段的操作方式是将已经实施完成的水利工程项目,以不同的项目名称、不同的投资方向再次申请项目投资,一旦投资下达就空转一次;内外勾结“吃回扣”。一种是管理部门直接和企业老板达成回扣交易,另一种是直接强行提取企业老板的利益;暗箱操作招投标。在一系列暗箱操作下,参与投标的往往是一个老板投资的几个公司,或者挂靠的几个公司,或者代理的几个品牌,或者是他的一帮小兄弟,最后中标的企业名称虽每次都不同,但其实都是同一个老板。

  此外,水利工程监管环节众多,参建单位有监理、还有质量监督、施工抽检、竣工抽检、招投标等,制度设计环环相扣,但是管理环节多了,滋生腐败的环节也在相应增多。

  点评:在大家的印象中,水利系统属于清水衙门,为何老板硬向普通干部手里塞钱?一是,近年来国家重视水利工程建设,下拨大量建设资金。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为例,工程款少则几百万,多则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而且多是“粗放型”管理,容易引来各方“垂涎”。二是,领导干部权力过大、过于集中。试想,水利局长可以一句话决定一个项目的归属,相关利益方能不费尽心机与其搞好关系?三是,水利工程监管涵盖质量监督、施工抽检、竣工抽检、招投标等众多环节,缺乏制约,容易“各腐一段”。

  随着国力的日益增强,我国在科技、卫生、水利、教育等民生领域的资金投入越来越大。随之而来,这些昔日的清水衙门,也开始“富得流油”。但相应的监管依旧保持粗放型,必然腐败频发。如何根治这些腐败?有关专家开出了“药方”。一是从专项资金入手,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审计,扼杀腐败的滋长空间;二是给“水利局长”们的权力“上锁”,防止“千里之堤溃于局长”;三是从制度建设入手,破除“各腐一段”的制度樊篱;四是落实反腐责任,强化问责。如何问责?该问谁的责?应该有个交待。(记者 李 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