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检察院工作报告获人大全票赞成通过

07.09.2016  21:02

     

  广西检察网9月6日讯(通讯员 周玲)近日,在桂林市永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永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获得全票通过、代理检察长邓锦波也全票当选为永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在过去的五年中,永福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五年来,永福县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荣立自治区级个人三等功3人次,市级集体三等功5项、个人三等功6人次;获市级先进集体4项、先进个人14人次,获市级集体嘉奖2项、个人嘉奖8人次。在自治区和桂林市检察系统业务竞赛中,有3人次获好成绩。5篇论文分获自治区法学会年会三等奖和优秀奖,2篇调查报告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优质预防调查报告。 

  代表们在听取了该院的报告之后,充分肯定了该院五年来的工作,认为该报告内容务实、重点突出,报告中用事实数据反映了该院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检察机关职能,切实维护了永福社会大局稳定。认为该院提出的今后五年的工作新构想目标明确、针对性强。代表们希望该院能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职能、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为永福县经济社会发展及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单位:永福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