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部署全区2015年汛后水库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23.03.2016 17:06
本文来源: 水利厅
3月22日,水利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全区2015年汛后水库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2015年汛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全面整改工作作出了部署:
《通知》要求,要高度重视290座水库工程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各级水利部门要尽快派出工作组督促、指导水库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制定解决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早消除隐患。对涉及溢洪道、坝体、放水设施,因汛期临近、不适宜采取工程措施进行处置的,要降低水位运行;对大坝安全运行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要坚决采取措施空库运行,并加强值守和巡视检查,落实各项度汛安全保障措施;涉及在建项目的,要严格按照度汛方案要求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核实,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限期整改,逐一对账销号。确因特殊情况暂不能完成整改的,市级水利部门要督促整改责任单位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水库安全度汛。4月30日前,各市要将整改落实情况报水利厅。
《通知》强调,要不断完善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基础建设,一是要建立健全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尽快完善必要的安全监测设施,加强水库安全监测工作与监测资料整编分析;二是要加强对水库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技术指导,抓紧修编水库调度规程、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预案演练;三是尽快落实管理人员经费与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保证日常管理与维修养护工作正常开展;四是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快推进77座水库进库道路建设工作,确保主汛期前主体工程完工;五是加强水库管理单位能力建设,统筹解决大坝值守住所未通水、未通电、通讯不畅问题。
本文来源: 水利厅
23.03.2016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