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三个通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近期,江南区纪委监察局通报了江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夏春松受贿案件、江西中学和苏圩中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旅游、对苏圩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等问题,要求各级党委和各单位要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自觉把“两个责任”记在心里、杠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通报受贿案件推进反腐倡廉。江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夏春松索要厂矿企业钱财11。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开除党籍、公职。通报要求城区各级党委、各单位和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上更要高标准、严要求,要以纪律为尺子、以法律为依据,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二是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推进作风建设。江西中学和苏圩中学组织教师公款旅游,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所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都受到党纪处分。通报指出,江西中学和苏圩中学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属于严重顶风违纪,要求党员干部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守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底线,把纪律挺在前面,让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同时,强调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要求各级纪检机关要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和明察暗访,切实担负起匡正社会风气的职责。
三是通报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问责问效推进加快发展。苏圩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作为南宁市重点项目,列入南宁市“两重两问”重点督查项目,工作进展缓慢,被挂牌督办后,仍然整改落实不到位,相关责任人受到免职、停职和政纪处分。通报强调各部门和单位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立足本职,敢做善成,弘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办就办实”的精神,忠诚履职、勇于进取、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要坚持把服务、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强化治庸问责、推进效能建设,着力营造高效、务实、清廉的政务环境,把作风转变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