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举办2016年度乡镇、街道“四所合一”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

12.12.2016  14:35
  为认真贯彻南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6〕73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国土规建环保站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近日,经江南区政府研究同意,由编办、法制办具体组织,在环球国际大酒店举办了一期乡镇、街道“四所合一”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江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徐燕同志出席培训会并作动员讲话,江南区住建、环保、安监、国土分局等部门领导、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等共计47名人员参加培训。

  在培训动员会上,江南区政府副区长徐燕同志就举办此次业务培训班的重要意义作了动员讲话,并对参加业务培训的全体学员提出了具体要求。此次培训邀请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安监局的业务科长和江南区住建局的领导授课,他们结合推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工作,就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工作人员如何开展行政执法和做好南宁市、江南区部门委托下放乡镇、街道的权责事项进行讲解,授课领导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强,课堂教学图文并茂、趣味高雅,参加培训的学员纷纷表示,通过开展业务培训,为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个相互学习业务、探讨行政执法工作的平台,进一步增进了对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等业务知识的了解,初步掌握了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环节和注意事项,必将有益于增强基层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水平。

  江南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已将此项工作列入江南区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重点任务,结合江南区实际,印发了《江南区推进乡镇、街道“四所合一”改革实施方案》,在江西镇、苏圩镇、延安镇相继成立了“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挂综合执法队牌子),并在福建园、江南、沙井街道组建“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目前,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人员机构已整合到位,各街道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办公场所、工作制度已相继落实,江南区正按“六有”要求按计划推进,确保年底前完成总结和自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