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和制度座谈会

21.11.2014  10:58

  为规范和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确保依法行使民主监督权,11月19日上午,江南区民政局联合纪委、组织部召集各镇(街道)有关领导及江南区城中村的党组织书记,在城区行政中心A座14楼会议室召开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和制度座谈会。

  会上,参会人员学习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等十二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民发〔2012〕16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精神。江南区民政局局长梁咸梅首先对《江南区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和制度(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作了详细说明。各镇(街道)、村党组织书记就《职责和制度》的内容,结合各村的实际,积极地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建议,使《江南区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和制度》更加完善。

  下一步,江南区民政局将根据意见对《职责和制度》进行修改。由各镇、街道督促各村召开“两委”会议讨论,再次提出修改意见,集思广益,力争2014年底前制定和落实《江南区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