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曝10起“苍蝇式”腐败典型案

31.07.2015  11:12

  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30日曝光10起基层党员干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以权谋私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据抚州市纪委、监察局消息,该市南城县天井源乡罗坊村二组组长毛加发伙同小组会计毛火根,挪用村小组征地补偿款770万元,借给他人获取利息,并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从中获利2.1万元。

  南城县纪委给予毛加发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临川区荣山镇天泉村党支部书记徐国华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移民补助9.76万元;侵吞53户村民改厕资金4.24万元;冒用他人名字侵吞救灾救济款1.46万元。临川区纪委给予徐国华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临川区上顿渡镇河西村党支部书记李先锋将征地补偿款81.28万元挪用于帮助他人揽储存入银行;违反招投标管理法规,串通投标。临川区纪委给予李先锋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临川区文昌街办洋洲社区九组组长孔凡禄骗取多人信任,向其交纳办证费用及宅基地款共40.35万元。临川区纪委给予孔凡禄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乐安县山砀镇流坊村党支部书记吴荣生违反财经纪律,套取扶贫资金26.9万元用于村委会开支。吴荣生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主要责任。乐安县纪委给予吴荣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城县建昌镇麻姑村党支部书记曾太忠伙同其他村干部向移民局套取6万元项目资金,用于支付个人养老保险。目前,南城县纪委已对曾太忠、王玉生、邱振东、廖长发进行立案,并全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南城县建昌镇万年村彭家园村小组组长彭应林利用职务之便,6年间共侵占村小组粮食直补资金1.3万余元。南城县纪委给予彭应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宜黄县黄陂镇黄陂村党总支部书记欧阳崇泉贪污及失职渎职,黄陂村委会违规向建房户收费49.92万元,对此欧阳崇泉负有领导责任。宜黄县纪委给予欧阳崇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资溪县国土资源局用地股负责人曾小华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倒房重建补助款1.5万元。资溪县纪委给予曾小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金溪县对桥镇上付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会计许光明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国家农业补贴资金共计8.68万元。金溪县纪委给予许光明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王剑)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