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成品油价“跌跌不休”93#汽油每升下调0.14元

13.12.2014  10:49

十连跌!国内成品油价“跌跌不休”

今日零时起,93#汽油每升下调0.14元 97#汽油每升下调0.16元

        广西新闻网 -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袁夏岚 实习生 赵诗玉)跌了半年的成品油价,依然“跌跌不休”。记者昨日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今日零时起再次下调,广西市场93#汽油最高售价每升再降0.14元;97#汽油每升下降0.16元。

        上次成品油调价窗口开启时间为11月29日零时,适逢国家财政局宣布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其中汽油消费税由原来的1元/升提升至1.12元/升;柴油消费税由原来的0.8元/升提升至0.94元/升。由于提高的税额与成品油应降价金额相抵,因此,上轮调价窗口虽然如期开启,但国内成品油价格并未作出调整。

        12月13日零时,新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开启,按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测算,汽、柴油价格每吨可分别降低670元和640元。但根据12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规定,自今日零时起,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28元和0.16元,折合每吨影响汽、柴油价格分别少降500元和240元。两个因素相抵,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70元和400元。

        记者了解到,此次广西市场成品油价格降幅同样受到成品油消费税提高的影响。其中90#汽油最高销售价格由原来的6.24元/升下调至6.10元/升;93#汽油由原来的6.69元/升下调至6.55元/升;97#汽油单价仍维持“7”字头,由原来的7.23元/升下调至7.07元/升。

        知多点

        成品油消费税

        成品油消费税是指消费者在消费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等7种成品油时交纳的消费税。为了减少征收管理环节,降低征收成本,国家没有开征燃油税,而是将其并入消费税中,提高了汽油、柴油的消费税税率,在汽油和柴油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中征收。

        今年11月28日,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宣布从12月1日起上调我国成品油消费税,其中汽油消费税由原来的1元/升提高至1.12元/升;柴油消费税由原来的0.8元/升提高至0.94元/升。

        12月12日,两部门再次宣布从12月13日起将汽油消费税提高至1.4元/升,柴油消费税提高至1.1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