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工商专项整顿汽车市场 打击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24.11.2015  19:10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唐秋艳)11月24日,自治区工商局联合南宁市工商局,正式启动“红盾亮剑”汽车市场冬季专项执法行动,当天对南宁汽车市场行车记录仪的抽检行动,就是该冬季专项执法行动打出的“第一剑”。

  据介绍,“红盾亮剑”汽车市场冬季专项执法行动,旨在严厉打击南宁市汽车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及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主要检查对象是汽车销售企业、汽车维修企业、汽车配件市场。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红盾亮剑”汽车市场冬季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以下五种违法行为:

  一是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消费者在购买紧俏车型及预付款购车时,强迫购买商业保险问题比较突出,主要是在分期付款购车时容易发生。另外容易遭遇变相加价乱收费的情况,若消费者不愿意加价,提车的时间就推迟。有些经销商通过给低配车增加配置和装饰,而后以高配车的价格销售等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二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针对汽修企业在汽车维修中声称使用进口或原厂配件并收费,但实际以国产配件冒充进口配件、以副厂配件冒充原厂配件,甚至使用“三无”汽车配件等行为。汽车保养维修服务中,采取配件以旧代新、少换多收、未换骗收等方式,特别是在定损额较高事故车维修中,未按保险公司定损内容维修,偷工减料,骗取维修费用等行为。

  三是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和行为。针对汽车销售企业通过广播、报纸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通过产品推广或经销商代表介绍,对汽车安全、性能、技术、型号、配置等进行虚假表示或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四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针对汽车销售企业、汽配市场经销商假冒驰名(著名)商标、仿冒知名企业名称等“傍名牌”违法行为。

  五是商业贿赂行为。针对一些汽车销售企业虽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但未从事保险代理事务却收取保险公司支付的代理费,或未尽保险代理之实,假借代理费之名收取保险公司返还的费用,构成商业贿赂行为;车贷按揭担保公司为得到汽车销售企业的指定或者优先推荐,向汽车销售企业按比例返还担保费、保证金等,构成商业贿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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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