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汽车集团进一步完善内部监事会制度

28.03.2016  13:15
为进一步推进完善内部监事会制度建设,促进企业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3月21日,广西汽车集团召开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会议。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蒙恒干,汽车集团董事长韦宏文、党委书记孙少立等领导和各级所属企业监事出席了会议。

              广西汽车集团作为自治区国资系统首批规范董事会试点单位,通过引入外部董事、监事,建立下设专业委员会的授权机制,以及按“三重一大”要求对重大投融资、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使用等涉及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实现了决策层与执行层人员分离,形成了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各司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把规范的治理结构向子企业延伸。公司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为监事会更好地履职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也提高了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效率。

              2016年1月,在集团监事会的支持下,集团公司党委会于2016年1月通过了以“1+4”联动模式,打造集团特色监事(会)工作架构的工作方案。即所属企业监事(会)接受集团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指导,对所属企业开展当期监督检查工作,并由集团办公室、审计法务部、投资发展部及财务证券部根据各自对所属企业的集团化管控职能,支持所属企业监事履职,并按季度提交所属企业监督检查报告进行成果运用。这为公司进行内部监事会制度建设,所属企业监事履职提供有效的工作平台,使公司在所属企业规范法人治理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完善,不断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