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多项优惠政策吸引非公企业参与脱贫攻坚

29.07.2016  19:10

河池:多项优惠政策吸引非公企业参与脱贫攻坚

  本网河池讯(韦永耀)今年以来,河池市在深入开展“千企助百村”行动基础上,创新开展“献计出力助脱贫”行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活动等活动。对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扶贫提供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用工等优惠政策支持,极大调动非公有制企业参与脱贫攻坚行动。

  统筹专项资金支持非公企业落地发展。 统筹整合中央和地方各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粮食及农林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扶持库区移民生产发展、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旅游发展专项、农民工创业扶持、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发展扶持等专项资金发展优势特色种植业、畜牧水产养殖业、林业、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业、休闲农(林)业和乡村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引进本市以外且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劳动密集型、农林产品初加工和产业链配套等中小微企业,统筹安排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及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为这些中小微企业提供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贷款贴息和信用担保等支持。

  加大金融扶贫贷款财政贴息和风险担保力度。 该市文件规定,凡直接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扶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向当地金融机构申请扶贫项目贷款的,在规定的贷款期限和额度内给予财政贴息。同时,该市利用银行与保险联合优势,创新“政府建立风险基金+保险公司承保+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金融合作新模式,有效控制和分散信贷风险,解决小微企业、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目前,南丹县、大化县已签订了“政银保”合作协议,同时南丹县已与7家小微企业、农业生产合作社签订了550万元的贷款合同;大化县签订了660万元的意向贷款合同。

  设立扶贫产业发展基金支持非公企业发展。 支持和鼓励各县(市、区)统筹自治区补助和本级安排的相关资金设立扶贫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本地扶贫龙头企业发展。目前,河池市各县(市、区)在贫困村发展“一村一品”特色种养产业和林下经济等产业脱贫示范基地116个;积极推行“公司+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产业化组织经营模式,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和建立农民合作社带动农户发展特色产业。截至6月底,该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到1782家,比2015年新增123家;家庭农场发展到416家,比2015年新增27家。今年以来,各级财政共投入帮扶资金7499.6万元。

  强力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落实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使更多的企业在经济下行情况下获得“及时雨”。目前,帮助企业办理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达2.7348亿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如帮助符合条件的广西巴马常春藤生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加计扣除金额26.83万元;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年利润额减半征收额度从2009年的3万元提高到现在的30万元。全市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共3059户,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260户,减免税额65万元,大大增加了小型微利企业的受益面。

  落实保障非公企业扶贫项目建设用地。 盘活利用农村现有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旅游业、服务业、工业或联营办企业。对非公经济组织项目用地,只要符合《划拨供地目录》的,可以按照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在用地方式上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享受同等政策待遇。截至目前,该市累计向非公经济企业(个人)提供建设用地1901宗,面积18462.45亩,有力地促进了非公经济的发展。

  建立政府一主多元劳动力供给机制。 建立由政府主导、市场和社会补充的“一主多元”劳动力供给机制,解决企业“用工荒“和农民工”就业难“双重矛盾。今年以来,该市共组织召开“春风行动”招聘会38场,为企业输送各类劳动力15187人。同时,强化对劳动力的技能培训,通过短期技能培训和开展第三届农民工技能大赛,为企业提供高质量人才。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技能培训10032人,通过参加广西第三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37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