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四项食品药品监管改革措施惠民生

30.12.2016  03:35

今年以来,河池市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推出四项改革措施,让改革成果惠及百姓。

一是推行食品药品行政“一体化”服务,解决群众和企业“办证难”的问题。 推动“一体化”服务,确保群众企业能“在家门口”“办证”。为解决食品药品企业和边远农村群众“办证难”、办事难的问题,河池市率先在全区内推行市、县、乡食品药品政务服务“一体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印发了《河池市推行市、县、乡食品药品政务服务“一体化”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工作步骤。把市级层面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注销等8项办件量大、操作简单易行的审批项目及县级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延续、变更、注销等项目确定为“一体化”项目,下放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窗口办理。同时,把项目的初审、收件、现场核查、结果送达等委托下放到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确保企业和办事群众能够在“家门口”能申请办证、能领到证。仅2016年,全市11县(市、区)政务服务窗口共办理一体化项目820件,139个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窗口办理13200件,极大的方便了基层群众办事,降低了群众办事成本,缩短了办事时间,达到了便民惠民、提高行政效能的目的。

二是推行食品药品监管“六个百分之百”,杜绝“到此一游”似的“观光”监管。 真抓实管,不留“盲区、死角”。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为避免在食品药品监管中出现“盲点”、“死角”,河池市率先推动监管改革,提出要把监管触角延伸向基层。在日常监管中推行“六个百分之百”,即要求监管对象台账管理达100%,入户(店)监管100%达,监管留痕达100%,提出整改意见达100%,整改复查率达100%,监督抽验率100%。“六个百分之百”推动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市食品药品监管覆盖率均达100%,监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年内查处的各种违法案件380起,实现行政复议“零投诉”。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三是推行食品药品风险防控会商制度,把“安全隐患”消除在前期和萌芽状态。 为及时分析和防控食品药品(含化妆品、医疗器械,下同)安全风险隐患,提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处置前期性、萌芽状态的问题,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出台了《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风险隐患防控会商制度》,以会议商讨形式对食品药品日常监管、检验检测、监测和受理投诉举报等工作中获取的风险隐患信息进行集体分析研判,确定风险程度及隐患级别,提出防控措施。全年召开部门各种联系会议12次,探讨、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120多个,有效消除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四是推行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构建人人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大格局。 以食品安全宣传周、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现场张贴宣传标语、摆放宣传板报、发放宣传读本、设立宣传咨询台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畅通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饮食用药安全观念,提高群众对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的认识,增强群众维权意识,鼓励群众一旦发现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及时通过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营造了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形成了“人人是消费者、人人是监督员、人人是协管员”的监管大格局。全年共受理各种群众投诉举报120多起。

                                                                                          (陆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