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成为全区唯一连续两年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达标并持续改善的设区市

09.03.2015  16:29

日前,在自治区环保厅通报的2014年全区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可吸入颗粒物(PM 10 )浓度考核结果中,河池市被评为良好等级。

2014年,河池市中心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共监测365天,优良天数357天(其中:优176天、良181天),优良率97.8%,中心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持续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河池市同时也是全区唯一一个自2012年以来,连续两年PM 10 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并持续改善的市(2014年比2012年上升比例-3.1%,2014年比2013年上升比例-4.6%)。

近年来,河池市严格执行环境监督管理力度和开展环境安全检查,采取多部门联合行动,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监督性监测,狠抓环境保护各类专项检查、重大节庆假日期间和大清查大整治“回头看”等环境监察工作,铁腕整治中心城区粉尘,确保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持续稳定达标。

 

深化银企合作 广西推动节能环保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2019帮企减污走进博世科活动会议现场 粟定环保局厅
贵港治理环境初战告捷
  从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获悉,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