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检察院新任人民监督员首次议案

02.11.2015  10:50

  广西检察网11月2日河池讯(通讯员龙晓慧)10月28日,河池市3名新选任的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一起拟作不起诉处理的行贿案件开展监督评议活动,该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松涛亲临现场观摩案件,监督人民监督员履职情况。据悉,这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后,由该市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的第一届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首次评议监督案件。 

  会上,该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负责人王巧丹向在场的人民监督员告知整个案件评议流程和表决方式。随后,人民监督员仔细阅读了案件材料,认真听取案件承办人就案件事实、证据以及适用法律情况所作的说明,并对案件的法律适用、证据收集和事实认定等问题进行讨论,逐一对案件进行了表决,表决一致同意承办人拟对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据介绍,为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河池市检察院加强与市司法局沟通联系,在全市新选任了一批人民监督员并对其开展了任职培训;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及时更新案件信息查询、公开办理案件的法律文书等信息服务,建立自侦案件台账,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跟踪监督质询;每年为人民监督员订阅寄送《公诉人》杂志或邀请参加检察工作通报会等,切实增强了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促进检察机关严格、公正、文明、廉洁司法,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作者单位:河池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