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听取河池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20.10.2017  18:26

        为了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2月14日印发),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10月12日下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辛幸主持召开河池四届市委常委会第33次会议,听取了河池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会上,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建设代表市人民政府汇报了近年来河池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效和做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何辛幸书记听取汇报后,对近年来河池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予以了充分肯定,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有机组成部分,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内容,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找准工作定位,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自觉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去谋划、推动和落实。要切实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全力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按规定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二是要努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三是要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四是要推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建设;五是要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何辛幸书记最后要求,市委常委会每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要形成常态,  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