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防城港纪委通报多起案件:不少基层干部落马
13.01.2016 10:40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
河池市
虚报养猪出栏数骗补贴
当事人犯滥用职权罪,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010年,金城江区畜牧站站长容明智在负责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场建设补贴工作中,为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任务,将六圩镇同心园养殖小区、河池镇张成书养殖场、拔贡镇吴国瑜养猪场、保平乡覃奉忠养猪场等四个养殖场上年度出栏数虚报为500头,使当时不符合条件的四个养殖场陆续获得国家财政补贴资金87.5万元。
2014年12月,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判容明智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2015年5月,容明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截留挪用新农合资金
当事人留党察看二年,被降低岗位等级
2014年和2015年,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山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兰剑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两次截留、挪用新农合资金3.458万元、5.085万元用于个人开支,时间分别长达6个月和3个月,致使部分群众无法报销新农合补助。2015年12月,兰剑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利用亲属信息骗补助
两当事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2014年8月至2015年9月,凤山县民政局优抚股股长、安置办主任牙祖珍隐瞒其亲属、伤残复原军人韦某某死亡信息,继续把韦某某列为优抚对象,拨付伤残和复原抚恤补助金长达一年之久,造成经济损失3.6036万元。2015年12月,牙祖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在发放2013年、2014年生态公益林补助金工作中,都安瑶族自治县加贵乡加泵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蓝金红利用职务便利,将其已经结婚外嫁的长女蓝某某单列一户,违规把加泵村合母队145.7亩公益林指标安排给蓝某某,获取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助金额4079.6元。
2015年12月,蓝金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补助金4079.6元被依法追缴上缴财政。
124户群众违规领低保
三责任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015年3月,大化瑶族自治县有关部门对该县贡川乡享受低保的群众进行重新核实,发现全乡共有124户低保户不符合低保条件,占全乡享受低保总户数的14.7%,其中隆江村有32户,占隆江村低保户的24.6%。
当年11月,副乡长韦玮(分管全乡民政工作)和周肖妮(联系隆江村并担任挂村领导)、妇联主席韦小爱(2014年担任挂隆江村工作队队长)等三人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侵吞孤儿基本生活费
当事人被逮捕,受到行政开除处分
2012年以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民政局基层政权股原股长梁耀昉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套取、侵吞孤儿基本生活费11.568万元,且在为群众办理小孩收养手续过程中收受好处费1.41万元,两项共计12.978万元。案发后,梁耀昉退出违纪款12.54万元,余款4380元仍在追缴中。
2015年10月,梁耀昉因涉嫌贪污罪被河池市人民检察院逮捕,12月,梁耀昉受到行政开除处分。
此外,被通报处理的还有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源镇派出所所长韦永宁擅离职守问题;东兰县轻工总会主任科员周可信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职工福利问题。
防城港市
利用职务之便
收受好处费
案件一:
2011年至2014年,上思县水利局原局长凌鑫尚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55万元,为他人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上谋取利益。
处理:凌鑫尚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55万元上交国库,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件二:
2010年至2015年,港口区扶贫办原主任陈杰在扶贫产业开发项目鸡苗采购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好处费20.2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处理:陈杰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除此之外,上思县发改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小青,在巩固退耕还林排灌工程项目工作中三次收好处费2.6万元,有部分发给职工;上思县在妙镇平良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副主任陈润春,东兴市江平镇思勒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主任孙起伟,防城区滩营乡龙头石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主任甘炳寿3名村干部均在办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收受好处费。
教师与群众打架
城管酒后驾车
案件一:
2015年8月,防城港一村民陈某某租用某公司位于西湾跨海大桥原收费站南侧土地经营小卖部,该土地已由某公司通过正常手续征收,征地款已全部拨付,手续完备。防城港市第七中学教师黄志武以该土地属于自己的为由,阻止村民陈某某在此经营,并与村民陈某某等群众打架,导致一名群众受伤。
处理:经防城区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黄志武党内警告处分。
案件二:
2015年2月,上思县城管大队职工阮省飞工作日酒后驾驶微型面包车回家途中,与对向行驶的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交警部门认定阮省飞为醉酒驾驶。
处理:阮省飞被开除党籍处分,被法院判处其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套取专项资金
伪造虚假材料
案件一:
2010年至2014年,上思县叫安镇卫生院原院长吴炳良通过虚加参会人员的会议报销补助方式,套取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9.014万元账外管理,用于冲销医院部分费用和日常开支。此外,吴炳良重复领取绩效工资3600元。
处理:经决定,给予吴炳良行政撤职处分,降低两个岗位等级。
案件二:
2013年至2014年,防城区工信局职改办原主任杨均禄以帮助办理工程技术人员初级职称为名,利用职务便利,伪造职改文件、职称证书给申办人,收取公司和个人办证费用24.95万元,除用于公务开支1.114万元和退还评审费3.52万元外,余下20.316万元占为已有。
处理:经决定,杨均禄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通报,自2015年9月以来,广西全区共立案查处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1814起,给予376人党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7人。(南国早报记者 郭燕群 钟小启)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
13.01.2016 10:40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