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河长制治出水更清岸更美
中办、国办于12月11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根据意见,我国将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省(区、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区、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
河长制是水污染治理与水环境保护的一项制度创新。将在全国推行的河长制,原创为江苏省无锡市,起因则是2007年太湖蓝藻的大面积突然暴发。
遥想当年,一曲《太湖美》所唱的无锡太湖江南风光,被一湖蓝藻一巴掌打得瞬间成了梦境。当时的无锡市委、市政府就此制定境内河(湖、库、荡、氿)水质控制目标及考核办法,无锡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就此成了行政辖区内64条河流的河长,落实各项治污措施与水环境保护责任。目前,全国已有北京、天津等8个省市在全境推行河长制;16个省区市的部分市县或流域水系也实行了河长制。
河长上岗,十年治水,太湖美景再现。而一地治水河长制,十年之后全国推行,足见河长制在各地水污染久治不愈尴尬中的一枝独秀,也以其探索实践证实了河长制的治水作用与价值。
按照意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坚持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考核问责,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相比江苏等地,广西河长制实施虽相对较晚,却也意味着有更多经验可借鉴。这几年结合“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广西多层次多举措管护河湖,并在玉林市、贺州市等地试点推行了河湖管理河长制。加快我区河长制实施,不妨把人家的有效做法“搬”过来,把人家已发现的漏洞教训认清楚,把治水范围与责任厘定得更清晰、更准确,河长们治起水来才能更彻底。
12月13日,自治区就推动河长制工作全面实施进行部署,地方各级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将会成为一河之长。要避免有的地方将河长制异化为“河长秀”,就应在河长制方案制定、启动之初,建立和完善定期考核、日常抽查、社会监督、责任落实等制度。亮明态度底线,问责追究绝不“躲猫猫”,才能倒逼各位河长为实现水更清岸更美负其责、履其职。
我国历史上的治水,既有对水的规律特质的认识与利用,也因治水而丰富了对执政理念、道德规范、文化价值的哲学思考,“智者乐水,仁者乐山”“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便是明证。实施河长制,在履行治水责任的同时,也应在治水中沉淀自己的文化素养和为官之德,才不会“见水是水,见山是山”,也才能够善加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新理念,强化绿色、共享发展理念,治出广西的水更清岸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