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让富民工程成效经得起检验
蔡玉田是兴化市昭阳街道严家村村民,偶尔参加村里组织的环境整治、道路维修等工作,村里按工作量发放劳务费。“每笔费用打款到个人银行账户,清清楚楚。”为了让大家看得更明白,蔡玉田带着记者来到村委会公开栏,村里的用工报销单、银行的打卡明细具体到每个人,与个人银行存折明细完全对应,“工钱虽然不多,但不会‘缺斤少两’,大家干得高兴”。
全面推行非现金支付是江苏深化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举措之一。今年4月,江苏聚焦精准扶贫、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发放,启动三项治理,以精准监督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发生在农村基层的‘苍蝇式’腐败,影响的是群众切身利益,挥霍的是群众对党的信任。权力不被有效约束,腐败就难以遏制。”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蒋卓庆表示,纪检监察机关要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履职尽责,既严肃查处案件,更深入分析问题发生的体制机制原因,制定标本兼治之策。经过半年多探索实践,江苏省以“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为路径,构建起完善的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监督体系,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抓两头夯基础”,精准扶贫全程监督
最近,江苏省纪委5名书记、副书记领到新任务,分别定点监督推进1个设区市的省重点帮扶县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省纪委领导深入淮安、宿迁、盐城、连云港、徐州,走村入户实地调研,围绕精准扶贫工作摸清实情、跟踪监督。
今年初,省委将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列为今年党建创新重点项目,盯住帮扶对象精准核定和精准扶贫责任落实这“两头”,强化对扶贫政策落实、各类资源分配的全过程监督。
在今年上半年推进“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8月上旬,省纪委建立对省重点帮扶地区精准脱贫工作监督推进“5+2”机制,通过定点监督、常态跟踪,推动中央和省委有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大战略部署落地落实,确保扶贫工作务实、扶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5”是指苏北五市党委政府、纪委,重点督促其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2”是强化省农委发挥产业引领脱贫致富工作职能和省纪委对苏北五市党委、纪委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按照监督推进机制要求,江苏省农委已启动强村富民实践活动,细化落实5个层面的挂钩联系、定点对接,分别是委领导联系苏北5个设区市和12个省重点帮扶县、处级干部联系省重点帮扶县有关乡镇、年轻干部联系省重点帮扶县的贫困村、苏南农业农经部门与12个省重点帮扶县结对发展、国家和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进驻各县结合产业特点实施帮扶项目。
强化定点监督,同步推进专责监督,加大对巡视监督、审计监督、执纪审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剖析倒查,探索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措施。今年以来,江苏省纪委先后对滨海县、睢宁县、灌云县下发监督意见书,剑指农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求3个县的县委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强化扶贫领域重点环节监管,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
从具体问题小切口做出专责监督大文章,用监督杠杆“撬动”责任落实。3个县制定出台一系列扎实措施,制度“笼子”逐步扎紧。“省纪委的监督意见既是压力传导也是工作指导,我们将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精准发力,推动形成廉洁扶贫、精准扶贫长效机制。”灌云县委书记左军介绍,正在修改完善12项规章制度,在扶贫领域构建制度完备、机制健全、运行有序的工作闭环。省纪委监督意见下发不到1个月,连云港市纪委已经3次到灌云县开展督导,加强监督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确保逐条逐项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