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制度藩篱、创新治理方式 南宁市全面清理“红头文件”
2017年12月28日,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市政府文件清理结果,决定对我市3706件文件宣布失效。
对“红头文件”进行大清理,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必然要求。南宁市积极落实中央、自治区的要求,于今年年初启动文件清理工作,对1978年至2017年6月市政府印发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清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为自查摸底阶段,市法制办会同市政府办组织对1978年以来印发的3万余件政府公文档案进行全面摸底、逐渐识别、分类登记,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清理范围,将近5000件政策性文件纳入本次清理,并按照“谁起草、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确定清理责任单位;第二阶段为提出清理意见阶段,清理责任单位以一文一表的方式,逐件对文件进行清理,提出初步清理意见;第三阶段为审核审定阶段,市法制办牵头对初步清理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咨询法律专家顾问、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等程序后,报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向社会公布。经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上位依据,不符合“放管服”改革决策、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要求,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者适用期已过的3706件市政府文件宣布失效,并确认310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通过对我市文件进行全面彻底清理,进一步捋清了我市政策文件“家底”,优化了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环境,对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强“红头文件”管理,对“旧文件”落实长效清理机制和定期清理制度;对“新文件”落实“三统一”制度,严格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要求,强化文件备案审查,切实将“红头文件”纳入法治化轨道。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扎紧依法行政的“制度笼子”,除烦苛之弊、施公平之策、开便利之门,充分发挥“红头文件”的积极作用,为我市实施六大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四个城市”提供政策保障和制度“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