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南宁市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本委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法治机关建设,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16年全区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117号),结合全市发展改革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2016年南宁市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6月28日
2016年南宁市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法治机关建设,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16年全区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117号),结合全市发展改革工作实际,提出2016年南宁市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一、充分认识“十三五”时期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要求,要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确立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明确了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这为发展改革系统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快建设法治机关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全系统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精神,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高度,按照引领经济新常态、贯彻发展新理念要求,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设法治机关,对于发展改革系统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履行好宏观调控和经济社会综合协调职责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为建设“法治南宁”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快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步伐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法治机关建设
各发展改革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机关建设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法治机关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机关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要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充实法制工作力量,尚未建立法制工作股室的单位,要尽快明确该工作的内设机构和人员。加强法制机构与业务科(股)室、组织人事机构的沟通协调,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把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提到一个新水平。
(二)切实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
全系统根据《纲要》要求,一是制定贯彻落实《纲要》的实施方案,明确今后五年法治机关建设的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主要措施,按步骤按要求抓好法治机关建设;二是制定本单位年度法治机关建设或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狠抓年度工作落实;三是落实法治机关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按照《纲要》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向上一级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机关建设情况,同时向下一级明确年度报告要求。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执法资格考试;二是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三是加大力度开展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行动及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将每年对县、区、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进行一次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四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编制本单位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流程,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放宽外资准入领域,推进投资便利化,提高利用外资规模和水平,按照自治区和南宁市的统一要求,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四)抓好部门法制建设
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按照“立改废”工作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单位负责实施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起草、修改、废止相关工作及政府文件的清理工作,做好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制备案及清理工作。加强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机关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尽量把矛盾在复议阶段解决。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
三、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和实施工作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全系统要将“七五”普法动员部署作为今年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和南宁市“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全面总结“六五”普法经验和不足,结合新形势,在充分研究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编制印发本系统本单位“七五”普法规划,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并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切实为“七五”普法谋好篇、布好局。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积极向社会宣传普及发展改革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全系统肩负的重要职责,也是发展改革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全系统要按照普法工作要求,一是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根据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认真梳理执法职责,明确普法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切实履行普法职责。二是积极响应国家“互联网+法治宣传”号召,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专刊、新媒体等宣传平台,增强法治宣传的互动性、生动性、时效性。三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在项目审批、节能、稽察等执法过程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执法过程成为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四是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在“12?4”国家宪法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三)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
全系统要把学法用法纳入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将年度学法计划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计划,年内至少要举办一期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或培训,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要加大力度对新上岗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加强新上岗人员的法治意识,不断把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提上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