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级法院六项措施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06.11.2016  17:05
  11月4日上午,南宁市中级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会议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培健主持,中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中层正职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的主要内容,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围绕如何在审判执行、队伍管理和司法改革等各项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进行了讨论。

  张培健院长就南宁市法院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提出了“六个进一步”的工作要求:一要进一步抓好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市法院要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中院政治部、机关党委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学习方案,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学深学透,各院、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干警学习,确保广大干警准确把握讲话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要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确保改革要求落到实处。中院和江南区、上林县3个试点法院要根据高院要求,按程序做好原来为助审员的员额法官报请人大任命审判员的工作,并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审判团职组建、司法责任制落实等难度更大的、深层次的改革工作。全市其他10个基层法院要协助高院做好首批员额法官的入额考试工作,做好司改方案、首批法官入额考核细则制订以及具体考核等工作,确保全市司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地按照上级部署完成;三要进一步强化队伍教育管理,确保队伍不出事。要针对队伍中发现的不良苗头和突出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四要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努力实现第二个“执行月”工作目标。全市法院要按照高院党组、中院党组部署,全面总结“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经验,创新机制、强化措施,以非常之势、非常之举、非常之力推进第二个“执行月”活动,再次掀起执行工作新高潮,依法攻克一批大案、积案,确保上级下达的任务如期完成,为在全国率先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奠定基础;五要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依法为发展稳定工作大局提供司法服务、保障。要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意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妥善审理合同纠纷、权益纠纷知识产权纠纷、融资纠纷、劳动纠纷等各类案件,审慎采取执行强制措施,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六要进一步统筹抓好年底各项工作。各院、各部门要把年底工作摆在当前突出位置,提前谋划、统筹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特别是要抓好年度结案工作,要定期分析、找准绩效指标的弱项、不足,加强督促、管理,明确人员、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办案质效,确保今年各项审判工作任务优质高效完成,为全市法院各项建设再上新台阶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