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法院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12月14日上午,南宁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记者介绍了近年来两级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中国新闻社、广西电视台、广西法治日报、南宁电台等10余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发布会之前,中院组织媒体记者旁听了一件行政案件庭审,该案是原告颜某认为原邕宁县政府2001年向其兄长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存在程序违法,涉案争议的土地应为该家庭共有,不应只属于其兄长,故要求南宁市政府撤销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南宁市常务副市长张文军代表被告市政府出庭应诉,这是南宁市法院审理的首例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结束后,张文军副市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天出庭应诉,表明了我们市政府对法律、对司法机关、对原告、第三人的尊重以及勇于接受司法机关监督的态度,有利于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目前,南宁市各县区、部门积极推进该项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逐渐增多,今后还要加大力度推行该项工作,为进一步提升首府南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随后召开发布会,中院副院长蓝树源首先通报了近年来南宁市两级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基本情况。然后介绍了推进该项工作取得的一些成效,最后还针对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提出五点建议。
近年来,南宁市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大力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逐年增加。今年中院就审理了42件由县级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参与应诉的县级正职负责人有5人,副职负责人有9人。在这些案件中,区长、县长亲自出庭应诉,当庭答辩,和群众平等对话,极大地安抚了群众的不满情绪。在庭后,出庭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还和群众面对面解释、沟通,增进了“官民”之间的了解和互动,有利于实现原告、行政机关和法院“三赢”局面。
此次发布会有中院办公室主任刘炫主持。中院行政一庭庭长韦庆松还回答了记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