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工商局海城分局2016“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成效

05.08.2016  10:34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北海市工商局海城分局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发民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活动主题,开展了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成效。

领导重视,制定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及时组织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干部的责任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北海市工商局海城分局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部署工作任务,要求各工商所以采取各种宣传形式为载体,以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作用为手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抓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开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宣教活动。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受理登记过程中积极提供安全生产经营方面的咨询服务,同时结合日常巡查和2015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对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意识,积极配合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强化“先照后证”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在监管中发现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的经营主体,要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对许可证到期仍在经营的主体,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吊销其营业执照。二是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在办理登记注册时,要根据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经营活动,在办理登记注册后20个工作日内,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推送相关审批部门,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并及时收集审批部门反馈信息,督促市场主体办理变更或注销。

积极开展重点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大对辖区的网吧、烟花爆竹、加油站、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予以告诫,依法查处无照无证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对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依法予以责令改正。

通过开展活动和配合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强化红线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强化安全发民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浓厚氛围,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推动海城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强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