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友发布的虚假消息,梧州警方进行了辟谣。 网络截图
谣言,给爱心抹上灰尘
一年多以前发生在河南的流浪儿童事件,通过网络虚假传播,竟被移花接木到全国多地
顺手转发“爱心”帖 当心变成网络传谣
“在××门口看到流浪儿童,希望大家转发下,希望他早日回家。”近日,这则消息被南宁、百色、钦州、梧州等地大量爱心网友转发,其他10个省多个城市的网友也在转发。事实上,这是一年多前发布在河南鹿邑的事情,当事儿童已被民警救走。
1 事件
多地被传有“流浪儿童”
1月26日,不少横县人的微信朋友圈被一则消息刷屏,内容是:“横县横州三中门口有个流浪小孩,谁认识的,发朋友圈帮帮他找找回家过年的路!”消息配有一张图,画面中的一名男孩躺在路上,双眼紧闭,身上放有一些饼干。随后,众多网友疯狂转发这一消息。
记者了解到,男孩的相片又出现在百色、钦州和梧州等地网络上。记者在网上搜索,相关信息多达10页,这名儿童几乎同时“穿越”到了辽宁省、天津市、江苏省和河南省等11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
网络疯传流浪儿童事件时,全国各地相关部门积极介入调查。
田东县民政局调查发现,网友所言不实;梧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通过官方微博辟谣;天津市、陕西省等地的相关部门纷纷辟谣,称此事纯属子虚乌有。
记者查询后发现,该儿童流浪的消息最早发布时间为2014年4月。2014年4月22日,一名徐姓网友发微博称:“在鹿邑(指河南省鹿邑县)三高路口看到一个流浪儿童,大概十来岁,希望他早日回家!据拍照的网友说已报警”。一电台记者杨小姐回复此微博称“据拍照网友说,孩子已被河南鹿邑的警察带走”。
2 探因
网友的爱心“被消费”
发生在河南的儿童流浪事件,为何最后演变成全国各地网友都在转发虚假消息,不少转发者甚至还以为自己转发消息是在献爱心。真相大白后,一些人开始道歉并进行反思。
记者了解到,不少网友看到这类有关爱心的帖子,没想到去质疑或核实,就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和QQ群、论坛等转发。
南宁市公安局一民警称,有些人是为了吸引关注,博取点击率、阅读量,通过传谣言来谋取利益;有些人则是不明真相,道听途说,本想做好事却变成了网络谣言传播者。
广西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周可达认为,“正能量谣言”伤害公益事业、爱心事业。爱心人士的爱心多次被消费后,就会觉得社会充满欺骗,可能会对爱心事业、公益事业失去信心和兴趣。真正需要奉献爱心的时候,这些人可能不再有积极性了。
3 建议
各网络群应加强管理
周可达认为,广大网友应洁身自律,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QQ群群主、网站管理者不能随意发布信息,应进行多方核实,同时加强管理。负责网络监管工作的公安、文化和工信部门等,应进一步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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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记者 苑长军)
编辑:周珈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