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卫生局原局长贪污7万获刑5年 撤销滥用职权罪
浦北
卫生局原局长贪污7万获刑5年
钦州中院撤销了一审法院认定的滥用职权罪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蒋文跃
7月24日,浦北县检察院收到了钦州中院的二审判决书,由该院提起公诉的浦北县卫生局原局长罗盛最终被以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此前一审法院还认定罗盛违规动用国家下拨的医疗卫生专项资金填补局机关办公、会议接待欠债,犯有滥用职权罪。二审法院则采纳了上诉人提出的局机关公务开支为客观存在,向下属单位转嫁费用并不导致公共财政损失的辩护意见,撤销了滥用职权罪
浦北法院:两罪并罚,判刑6年
现年51岁的罗盛2011年从浦北县北通镇党委书记调任县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在其推动下,浦北县卫生局2012年率先成立全区首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核算中心,对所辖16个乡镇卫生院财务收支进行集中核算。
因此举能调低基层卫生院赤字运行现象,罗盛及卫生局受到上级表扬,自治区卫生厅通过《医改工作简报》号召各地引进并推行。
2014年2月,钦州市纪委发现罗盛存在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罗在调查期间交代个人问题,浦北检察院随后介入侦查。
检方指控,2011年5月至2014年2月,罗盛担任浦北县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超越职权,滥用其行政主管部门权力,违规决定将浦北县卫生局会议、接待等开支,放在其管辖的16个乡镇卫生院报销出账,各卫生院出资比例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等专项经费的3%,致使公共财产遭受95.19475万元的重大损失。
检方还查明,罗利用职务之便,从中贪污公款共7万元,用于购买小车或其他用途。
浦北县法院今年1月及2月两次开庭审理,3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罗盛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7万元赃款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