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人民法院消费维权巡回法庭 为消费维权提速

20.03.2017  19:40

  一个“消费维权巡回法庭”在南宁市青秀区正越叫越响。这个由青秀区人民法院组织的巡回法庭,成立一年来,通过着力加强调解,整合行政、社会资源,实现维权服务快速化、参与主体多元化,以更积极的姿态、以更高效的沟通很好地应对了消费维权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消费领域更趋多元化,消费争议的范围越来越广,其难度也日趋加大,加之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的提高,尤其是一些疑难纠纷、金额较大的争议,以调解、仲裁的传统调解方式远不能达到消费维权的要求。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快捷有效化解消费维权纠纷,最大程度消弭诉讼维权成本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之间的矛盾。青秀区法院不断探索化解此类纠纷的多元化机制,为更规范专业的处理消费纠纷。去年3年15日,在自治区高院和自治区工商局的牵头下,在前期大量准备工作的基础上,该院在青秀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挂牌成立了南宁市首个消费维权巡回法庭。自成立以来,该院依托巡回法庭,联合工商局,消保委等有关部门不断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辖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与青秀区工商局召开联席会议推进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

  2016年巡回法庭共受理各类消费维权案件399件,同比增长698%,结案210件,同比增长577.42%,为依法、及时、有效预防和化解消费纠纷案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解决机制方面的积极作用。

司法便民 为维权设立“快速通道

  该院消费维权巡回法庭由民一庭法官、书记员为组成人员,依靠青秀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消委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强化诉前调解功能。对于消费维权纠纷案件,消费者来诉时,引导其向工商局、消保委申请调处。经调处不成的消费纠纷,可直接进入诉讼“绿色通道”,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经济困难的消费者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对消费者提起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确保权利能够及时得到实现。如此一来,缩短了消费者诉讼时间,提高了消费者维权效率。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当事人同意,可将纠纷委托消保委进行调解,对经消保委调解成功的案件可申请法院确认其法律效力。并结合小额诉讼程序,对符合小额诉讼受理范围的消费维权案件速调速判,缩短诉讼周期。

巡回法庭在开庭中。

高效裁判 有效缩短诉讼周期

  自成立以来,巡回法庭日均开庭1.43件,日均结案1.03件。同时,巡回法庭还针对消费维权系列案件中证据相似、诉请相近的特点,在案件进入审判程序之前,选取一个或几个同类型的典型案件,进行精细化审判,形成判例或调解方案,再对等候处理的其他案件或同类纠纷进行统一裁判或调解处理。在该院审理的李某某诉某青秀区某大型超市系列案件中,法庭通过大量的庭前准备工作,选取了其中具有代表意义的案件先行示范诉讼。通过对个案示范处理带动类案解决的高效审结模式,实现“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整合资源 合力降低维权成本

  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通过搭建起工商管理部门、消费者、商家三方沟通、协调的新平台,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商家依法经营,与工商管理部门一起,更快、更高效处理消费纠纷。一是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和问题,并研究对策,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纠纷解决组织建设,确保日常工作有效顺利进行;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定期选派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对工商管理部门、消协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指导、司法确认、诉讼引导等一系列工作,不定期组织工商管理部门、消协工作人员观摩庭审,及时指导对具体纠纷的处理,提高业务能力。2016年3月起,巡回法庭组织工商部门、消委会工作人员观摩庭审30余次,并结合工作实践,与工商部门、消委会共举行联席会议10余次,研讨并完善消费维权纠纷化解机制。在此基础上,该院还将继续研究、创新诉调对接的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更符合司法规律、更为高效的工作协调互动机制,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进一步缩短维权周期,降低维权成本,提振消费维权信心,促进保障社会的稳定和谐。

青秀区政府副区长曾庆钻来到咨询台前,向消费维权巡回法庭的法官们认真了解法庭的运作情况。

宣教普法 源头处消解纠纷产生

  消费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多为普通消费者或者微小型企业,双方法律意识相对不强,庭审中逾期举证、未携带证据原件举证的情形频发,严重拖延庭审程序,浪费司法资源,不利于纠纷及时有效解决。该院通过巡回法庭进社区、进企业普法、庭审直播、案例公布等方式,提高消费者法律意识,提升其举证的自觉性。通过普法宣传,让城区经营者和消费者积极参与、了解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鼓励、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弱、利于修复关系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从而使市场经营活动规范、引导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维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消费纠纷产生。巡回法庭成立之后,根据案件类型、影响范围和群众需求,已通过各类媒体以定期或不定期方式的开展法律服务宣传10余次,扩大了消费维权案件的宣传力度和广度,为消费者提供颇具参考价值的维权信息,助力消费维权。

青秀区法院法官为群众答疑解惑。

  加强法制宣传,使巡回法庭充分发挥“接地气、连民心”作用。该院将进一步深入社区、企业宣传消费维权、诉讼程序有关的法律、法规,有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消费维权纠纷的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引导和消费教育,不断提高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基础法律知识。

编辑:黄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