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塘区检察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16.03.2016  09:38

  广西检察网3月16日讯(通讯员龚顺利 曾丽华)为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不知法而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3月15日,覃塘区检察院来到辖区闹市街头开展主题为“新消费,我做主”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现场向群众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活动中,检察院通过设置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现场讲解典型案例,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向围观群众解释了知情权、安全权及自主选择权等,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维权一般途经和手段,提醒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耐心为他们答疑解惑。 

  活动现场,该院干警还向群众发放了检民联系卡,公布了该院的控申举报电话和举报途径,宣传了检察职能,告知群众若遇上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力、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危害消费安全等情况,均可通过相关举报途径向该院反馈。该院控申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将根据各科室的职能进行分流,安排相关科室予以落实,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反馈。 

  据悉,当天该院共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5余人次,围观群众纷纷表示:“检察院的普法宣传活动接地气,值得点赞。” 

(作者单位:贵港市覃塘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