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未过关租户难开业 出租方被判退还租金保证金

24.09.2015  10:08

  商场消防未过关 租户迟迟难开业

  法院判解除租赁合同,商铺业主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何璨汐 通讯员 莫俊雅 实习生 李芳宁)覃女士租赁南宁市良庆区景皇国际美丽城广场一商铺做生意,但该商场迟迟未通过消防验收,无法按时正式营业。覃女士要求与出租方解除合约遭拒后,将对方诉至法院。近日,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依法判决双方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退还覃女士全部租金和保证金。

  所租商铺无法依约按时开业

  2014年9月初,覃女士得知美丽城广场将于当年十一期间统一开业运营,于是在9月3日与该广场一层21号商铺业主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租期为5年。合同签订后,覃女士向出租方支付商铺租金和保证金,共计119100元。

  覃女士称,由于美丽城广场各项配套设施及条件均不具备,消防设施也未能通过验收,因此美丽城广场没能按时开业,导致其无法正常使用商铺进行经营。

  今年2月,美丽城广场的消防设施仍未通过验收,眼看商铺正式开业遥遥无期,覃女士遂于2月7日向出租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要求对方退还相关费用,但没有得到出租方正式回应。

  为了拿回租赁商铺的租金和保证金,覃女士一纸诉状将出租方告上法庭,请求解除合同并退回租金和保证金。

  消防验收没有通过情况属实

  今年6月,良庆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庭上,出租方辩称,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未经双方商议,任何一方不能单方解除合同,所以无法退还租金和保证金。此外,在覃女士租赁此商铺前,商场已在试营业中,覃女士所说美丽城广场各项配套设施及条件均不具备,导致其无法正常使用商铺进行经营不属实。

  针对覃女士提出的美丽城广场未通过消防验收的问题,良庆法院于今年7月13日向南宁市良庆公安消防大队发出协助调查函。8月7日,消防大队回复称,景皇国际美丽城广场至今确实未依法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对此,出租方认为,商场是否通过消防验收不影响本案租赁合同的履行,且商场一直都在经营中。

  出租方被判退租金和保证金

  法院审理认为,覃女士与出租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表达,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该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工程如用作对外营业的商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应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请办理内装修工程的审核、验收,并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本案商铺所在的美丽城广场至判决之日仍未进行消防验收备案,覃女士可依法与出租方解除合同。

  9月9日,法院判定,双方签订的合同于2015年2月8日解除;出租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覃女士退还租金和保证金,共计119100元。

  法官提醒,房屋没有消防检验合格手续,有可能影响租户办理工商、文化等许可证,租户在租赁商铺前应注意检查相关证件是否齐全。

编辑: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