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广西公布2015年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 涉及多领域

27.01.2016  15:06

通报会现场。广西新闻网记者 宋瑶摄

  广西新闻网南宁1月26日讯(记者 宋瑶)生产假劣药品,销售病死猪肉,制卖有毒狗肉……1月26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自治区公安厅联合通报了2015年广西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案例涉及食品,制药,保健品等领域,具有案情复杂、涉案金额较高、社会影响恶劣的共性。

  当日通报的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为:玉林市华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及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玉林市祥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及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广西健一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加工厂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及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广西圣康新药特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及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劣药品银杏叶片案;南宁市韦某某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广州市陈某、符某某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狗肉案;柳州市桂坤酒厂、柳州市德顺酒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贵港市峡山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火烧天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玉林市廖某某、陈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

  以上公布案例具有三项典型共性: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大;部分有证企业利益熏心,罔顾法律,违法生产、销售假劣药品;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为主,形成了地下链条,违法犯罪手段隐蔽。

  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呈现出新的特点:“黑窝点”与有证企业主观故意违法并存;制假售假渠道由原来传统的实体店面、固定场所向网络销售等新型渠道转变;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由作坊式生产向跨区域化、集团化、规模化生产发展。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针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出现的新特点,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自治区公安厅将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推进地方立法,建立完善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其次,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加强部门间合作,形成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合力。此外,加强对重大案件的督查督办,推动地区间打假协作,加大对案情复杂、跨区域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四是通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推进社会共治。

  据悉,广西2015年全年共查处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10095件,罚没款合计6612.661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69个;办理食药领域犯罪案件35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70名,逮捕334名,涉案金额逾2亿余元。

  食药监管部门表示,投诉举报是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各界人士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电话向本辖区积极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管投诉举报电话为:12331。此外,还可以通过各地公安部门110提供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线索。

   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

  (一)玉林市华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及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 根据2014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的“联打行动”专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飞行检查及2015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现场检查情况,2013年10月至2015年4月期间,玉林市华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僵蚕等假药26批次,生产销售牡丹皮等劣药16批次,被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次予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该公司存在部分产品未按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直接从市面上购进中药饮片进行分装;部分中药饮片未按法定标准检验合格即进行销售;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存在缺失、伪造、不真实等情形。2015年8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吊销了该公司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二)玉林市祥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及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 根据2014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的“联打行动”专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飞行检查及2015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现场检查情况,2013年9月至2015年4月期间,玉林市祥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柴胡等假药9批次,生产销售海金沙等劣药22批次,被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次予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该公司存在部分中药饮片未按法定标准检验合格即进行销售;私自设立仓库;批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存在缺失、伪造、不真实等情形。2015年8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吊销了该公司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三)广西健一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加工厂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及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 根据2014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的“联打行动”专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飞行检查及2015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现场检查情况,2013年8月至2015年4月期间,广西健一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加工厂生产销售苍耳子等假药26批次,生产销售盐牛膝等劣药9批次,被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次予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该公司存在不按标准工艺从事中药饮片生产,存在直接购进中药饮片进行分装的行为;部分中药饮片未按法定标准检验合格即进行销售;批生产记录存在伪造、不真实的情形。2015年8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吊销了该公司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四)广西圣康新药特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及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 根据2014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的“联打行动”专案及2015年现场检查情况,2014年9月至2015年4月期间,广西圣康新药特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生产销售白茅根等假药81批次,生产销售海金沙等劣药11批次,被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次予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该公司存在部分中药饮片未按法定标准检验合格即进行销售;批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存在伪造、不真实等情形。2015年8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吊销了该公司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五)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劣药品银杏叶片案。 2015年5月至10月,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专项检查中,发现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从不具备药品生产资质的企业购进银杏叶提取物,用于生产药品银杏叶片。在监督抽验中发现该公司生产假药银杏叶片9批次,货值金额130多万元;劣药银杏叶片8批次,货值金额90多万元。2015年11月,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予以没收违法生产的假劣药品银杏叶片、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930多万元。2015年12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吊销该公司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六)南宁市韦某某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根据群众举报,南宁市上林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分工明确、性质恶劣、影响巨大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现场查获病死猪肉1千多公斤,猪油3千多公斤。犯罪嫌疑人韦某某等人将病死猪收购加工成成品、半成品销售给学校、快餐店、米粉店,并在市场上销售给广大消费者食用,影响极大。目前,经法院审判,韦某某等15人被判决1年1个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4千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

   (七)钦州市陈某、符某某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狗肉案。 2013年,钦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在侦办“何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发现何某购买含有剧毒氰化物的“毒狗药”,除了自己用于毒狗外,还将部分销售给他人用于毒狗。经过近两年的缜密侦查,2015年3月,钦州市公安机关与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捣毁一个生产销售含有氰化物等剧毒物质的狗肉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现场查获氰化物液体9瓶约975ml,毒药粉15包193克,弓弩7把,弓弩箭、针头、催泪剂、车辆等作案工具一批,疑似毒死狗16条,狗肉40斤。案件的侦破捣毁了一个横跨广西、湖南、湖北等省区的非法销售氰化物、弓弩,毒杀并销售狗及其肉制品的犯罪网络体系。

   (八)柳州市桂坤酒厂、柳州市德顺酒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5年5月至8月,柳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查获了一起生产销售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西地那非”(伟哥)等那非类物质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现场查获含有“西地那非”成份的金锅牌功夫酒成品1128瓶、未包装的半成品10000余瓶、生产原料酒1000余公斤,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涉案产品销往辽宁、黑龙江、上海等11个省市。

   (九)贵港市峡山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火烧天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5年9月14日,贵港市公安局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破获一起制售有毒有害保健酒案件,捣毁生产、储存窝点2个,现场查扣“火烧天”、“连珠炮”、“天龙蛤蚧”等涉案保健酒成品10多种,4万多瓶,散装成品酒以及成品酒外包装、说明书等生产原料一批,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涉案金额约2000多万元,涉案产品销售至广东、贵州、辽宁、江苏等省。

   (十)玉林市廖某某、陈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 2015年7月至10月,玉林市公安、检察机关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行动,侦破一起制售假安宫牛黄丸、假阿胶特大假药案。现场查获东阿阿胶成品假药26箱127盒、假阿胶原料36件1047.65公斤,假安宫牛黄丸157盒、假药丸11448个、半成品假药药丸249个及包装一大批,捣毁了4个生产、储存假药的犯罪窝点,收缴生产加工假药工具3件套,机器1台套,查封厂房、仓库4间,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涉案药品总价值3000多万元,是广西2015年来查获涉案金额最大的假药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