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24.03.2016  19:27
        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农机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隆安县农机安全生产态势平稳,根据国务院安委办、自治区安委办和南宁市安委办、县安委办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隆安县农业局强化措施,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于2016年3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此次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由隆安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和综合管理。坚持因地制宜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精心组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把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是结合辖区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加强辖区内重点地区、重要场所、重要农业生产环节的农机安全生产活动强化监管和监控,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实施重点突破。     三是密切相互联系,加强协调配合。强化与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安监、交警、交通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主动配合,积极参与,联合执法,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深入乡镇、村屯,在农村集市、圩日、民俗活动等群众聚集的场合,广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农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农机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农机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五是加强路面监控,严格文明执法。切实加强拖拉机违法行为的监控工作,加强路检路查,减少监管盲区,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六是落实综合监管,强化整治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整治标准,对农机安全社会化管理与农机安全教育机制要重点落实,对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悬挂外省号牌拖拉机等违法行为要采取综合性措施,对症下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