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出台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近日,《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以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为总体目标,2016年基本完成预算管理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基本建立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意见》明确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并提出七大改革任务:
一、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健全全口径预算制度。 从2015年起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及主要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的项目收支列入一般公共预算;从2015年起,市直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财政逐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划转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2015年为20%,以后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到2020年提高到30%以上,主要用于市直企业改革和改善民生方面;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2015年市直国有独资企业(一级企业)上交年度净利润比例为6%,以后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到2020年提高到16%。
二、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建立透明预算制度。 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全市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细化预决算公开的内容,政府预决算要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
三、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从 2016年起,市本级将按照三年滚动方式编制中期财政规划。
四、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加强税收征管,依法组织收入,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将各项非税收入按规定及时足额纳入财政管理。
五、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 从严编制一般性支出预算,除重点支出外,其他一般性项目支出预算按照“零增长”原则编制;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进一步加强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偿债准备金管理。
六、规范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硬化预算约束,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逐步将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
七、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规范举债行为,实行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限定债务资金用途,加强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
报送单位:玉林市财政局 编辑:耿学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