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基生、邓乃清同志被评为“全国老有所为楷模”

08.01.2015  19:07

  近日,全国老龄办下发《关于授予叶如陵等88位同志和西北工业大学红枫叶中老年志愿者协会等3个集体“全国老有所为楷模”称号的通知》(全国老龄办发〔2014〕66号),授予邬沧萍等9位同志“最美老有所为人物”称号,授予叶如陵等88位同志和西北工业大学红枫叶中老年志愿者协会等3个集体“全国老有所为楷模”称号。其中,南宁铁路局桂林工务段兴安车务段助理政工师何基生、钦州市灵山县灵城镇双鹤社区党总支副书记邓乃清两位同志被全国老龄办评为“全国老有所为楷模”。

  据悉,2014年3月,全国老龄办下发《关于开展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宣传活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启动“最美老有所为人物”和“全国老有所为楷模”评选活动,旨在通过评选“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号召广大老年人积极投身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中,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优化老有所为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促进老有所为蔚然成风。

  (自治区老龄办 刘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