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为企业减负
广西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 广西新闻网 记者 冼妍杏 摄
广西新闻网 南宁9月5日讯(记者 冼妍杏)9月5日,广西向社会通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情况。据介绍,广西此次清理规范共计19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包括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评估、论证、鉴定、证明等材料或者不再作为行政许可的受理条件,此类事项共计93项,其他100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也进行了相应的清理规范。
自2015年以来,广西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形成了4个清理规范意见清单:一是第一批、第二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计清理规范193项,并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对外公布;二是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计87项,已以自治区审改办名义印发各级各部门,再次广泛征求意见;三是请求国务院审改办协调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计25项,已以自治区审改办名义上报。四是不属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目录清单,共计218项,已以自治区审改办名义印发通告各级各部门。
在已经公布清理规范的19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中,在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工程许可、企业和个人资质资格认定、行业准入等领域,涉及发展改革、教育、国土资源等34个部门(系统)的行政审批就有117项,其中共有93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评估、论证、鉴定、证明等材料或者不再作为行政许可的受理条件,如有关行业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后仍作为审批要件的资金证明、验资报告等;50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改为由审批部门根据审批工作需要自行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或者改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开展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相关信息,或者审批部门通过加强监管,制定标准进行严格审核,如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49项仍需由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但申请人既可以按照要求自己编制,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同时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技术评审评估或者现场核查,如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申请报告编制,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或者委托有关机构编制;而待“农药临时登记初审(农药和肥料登记的子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农药产品化学分析、毒理学试验、药效试验、环境影响试验、残留试验”中介服务事项也会随之取消。
下一步,广西将对照国务院清理规范情况,继续深化清理规范工作,对确需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编制清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 编辑:覃晗 作者:冼妍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