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检察院检察工作获得代表委员“点赞”
广西检察网3月13日讯(通讯员 蔡新根)“检察机关在人少案多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取得了这么好的成绩,获得了那么多荣誉,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一位人大代表听了检察工作报告后,感慨地说。3月12日,港北区检察院检察长陆石秋在港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得到与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一致好评,并获得全票通过。
2014年,港北区检察院紧紧围绕港北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强化法律监督,依法全面履职,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全年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22件23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4人,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开展预防调查11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938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92次;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437件587人,提起公诉598件855人;对41件83人不批捕、18件28人不起诉案件开展了释法说理工作,对21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救助金6.2万元。
该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一村一检”、“一校一检”、“四下基层”和“三帮三扶”等活动,全院干警联系自然村(社区)123个,联系学校32所,并与37户困难户结成对子,为300多人次提供政策与法律咨询,为挂点村捐款1万多元用于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向群众发放老百姓如何与检察院打交道宣传册、公共安全感和满意度宣传资料2万多份,发送职务犯罪预防短信约5万条,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检察职能的知晓度和对检察队伍的满意度。
该院还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准则》,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加强对执法行为、检风检纪的督察力度,开展检务督察18次,全年无干警违纪违法问题。并主动走访全国、自治区、贵港市人大代表53名,向212名人大代表、30名政协常委赠阅了2015年度《检察日报》《公诉人》,197名政协委员赠阅了《公诉人》杂志,不断提高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亲和力。
2014年,该院荣获了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区平安建设先进集体等16项市级以上集体荣誉,19人(次)干警荣获市级以上单项表彰。
(作者单位:港北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