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港口体制改革框架签署 实现“四个统一”管理

08.01.2016  10:22

  1月7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钦州市人民政府签署《实施沿海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框架协议》,确定钦州市港口管理局、钦州市港口调度中心上收整合并入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港引航站上收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管理,钦州市人民政府承担的港口行政管理职责调整由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承担。

  有关专家表示,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广西北部湾港三港真正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的“四统一”管理模式。同日,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正式挂牌成立。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有关人士介绍,2004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沿海港口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促进港口转型升级,广西北部湾港口的综合竞争力不断提高,成为我国中南西南物资出海的重要通道及中国对接东盟国家最便捷的海上门户。如今,中国与东盟国家90%以上的外贸货物通过海运完成,中国西南地区经广西北部湾港集疏运的货物占港口吞吐量的比重超过35%。2015年,广西北部湾港建成生产性泊位256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79个,分别比“十一五”末增加39个和30个;港口综合通过能力达到2.2亿吨,是“十一五”末的1.8倍。(记者 吴丽萍 通讯员 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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