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江源头村民合伙建房搞山庄 与执法人员"躲猫猫"
灵川
没有任何建房手续、违反《水文条例》相关规定、曾被当地政府责令停工,但仍在偷偷施工
漓江源头一违建与执法人员“躲猫猫”
建房者在东江上修建了一条路。
东江边的违章建筑。 记者 邓振福摄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灵川讯 (记者邓振福)灵川县九屋镇黄梅村委竹山甫自然村村民反映,村里有人合伙在漓江源头之一的东江边建房搞山庄,房子距黄梅水文站仅200多米,违反《水文条例》相关规定。当地政府曾来查处过,但现已建至3层。1月9日,镇政府会同国土、林业和住建等部门再次查处,要求立即停工接受处罚。
1月7日上午,南国早报记者在报料人徐某带领下,来到灵川县九屋镇黄梅村委竹山甫自然村。村旁的河流叫东江,河水汇入青狮潭水库后流入漓江,是漓江源头之一。记者看到黄梅水文站前有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根据《水文条例》规定,本水文站监测环境保护范围以基本水尺断面的上、下游各500米,禁止修建建筑物等。落款为“青狮潭库区管理站宣”。
在该水文站下游200多米处,江面上被修了一条路到对岸,对岸的江边正在修建房屋,有工人正在浇筑第3层的柱子。工人称,建的是山庄,用来接待游客的。知情人徐某称,以前江边没有搞这么多山庄,江水很干净,大清早还可以挑水回去吃。现在沿江山庄越来越多,污染也越来越大了。去年4月,村民周某等3人,合伙要在江对岸修建山庄,位置就在水文站下游200多米,这不仅违反了《水文条例》相关规定,而且他们建房也没有任何手续。后来,镇政府来查处过,停工了一段时间,但去年12月又开始建了。希望相关部门管一下,如果不管,以后大家效仿,东江边上还会冒出更多的山庄。
黄梅水文站工作人员石某说,他们早已得知水文站下游建房,并在江上修建道路一事。而且由于修建的道路下铺设的管道口太窄,有时下大雨,水堵在那里,导致水文站上报的水文数字不准确。水文站只有2名工作人员,也管不了村民建房的事,他们已将情况向上级汇报。
灵川县九屋镇镇长全钧告诉记者,去年9月,他开车经过竹山甫自然村时发现,东江边有人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要建房。9月4日,镇政府工作人员找到建房者周某,向周某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指出周某在东江边未批先建的行为,违反《城乡规划法》第31条规定,责令周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之后,周某停工了一段时间。得知周某又偷偷建设后,1月9日,镇政府联合林业、国土和住建等部门联合查处,将周某叫到镇政府,再次下发立即停工的通知。要求周某先接受处罚,能补齐办好相关手续就再建,补办不了相关手续就拆除违法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