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漓江背后的检察推手——灵川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成功推动打击漓江非法采砂
——灵川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成功推动打击漓江非法采砂
近年来,漓江上游广西灵川县河段的非法采河沙现象屡禁不止,灵川县政府多次开展了大规模的整治行动。但2014年以来,一些人受利益驱动又多次在漓江灵川段从事非法采挖活动。灵川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实地走访解情况,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成功推动了对漓江河道非法采砂的综合治理。
主动走访,发现非法采砂
民事行政检察作为检察监督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承担着维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的重要任务。灵川县检察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多部门走访建立联系等方式,广泛宣传,全面覆盖,初步形成遍布全县的民行覆盖网络。2014年11月,该院民行科干警在一次下乡走访过程中,发现灵川镇陈白田村附近的漓江河岸、河床非法采挖河沙情况非常严重。
经询问村民后得知,虽然经政府部门多次整治,可近一年多来,非法采砂愈演愈烈,已给村民的生活、生产、出行造成了许多不良后果,而且严重破坏了本地的生态环境,村民对此表示强烈不满,他们还专门写成《强烈要求为保护漓江环境制止非法乱采集乱挖漓江上游沙石行为》的报告递交给县有关部门,但问题一直没能得到彻底解决。
环境的破坏和群众的诉求引起了灵川县检察院的重视,该院干警通过对沿漓江两岸进一步走访,发现河道沿线的非法采挖已经不是个别现象,十余个自然村如灵川县三街镇峡背村、竹子坪村、矮树底村的盗挖砂石情况也非常严重,严重危及河道的行洪和沿河两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非法采砂屡禁不止,灵川县检察院认为,盗采者对巨额利润的追逐,是非法采砂大量反弹的主要原因之一。近年来,尽管县委、县政府一直在采取措施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但因有利益驱动,取缔一批,不久在漓江河道的非法采砂又依然如故。治理非法采砂,检察机关应有所作为。
保护生态,发出检察建议
灵川县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将收集到的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后,分管副检察长及检察长对此非常重视,指示民行科就漓江沿岸非法挖砂情况及时向县水电局发出检察建议。
为了客观真实地反映出漓江灵川段河砂被盗挖情况,民行科干警在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驾驶民用车辆来到非法挖沙场地附近,再通过步行接近的方法进行隐蔽拍照。经过一个星期“游击作战”式的暗访和拍照取证,灵川县院干警从沿途群众口中得知非法挖砂的一些内幕情况,同时也将灵川县三街镇狭背村至灵川镇新圩村漓江沿线的非法挖砂情况全部拍摄下来,共拍摄400多张照片。
照片中显示,一些不法分子昼夜采砂,甚至搭建了小型石砂加工厂,数十辆重型货车在河边来来往往运送沙土或砂石。这种掠夺式的挖采漓江沙土、砂石资源,毁坏了灵川境内漓江河道、河床、河堤,破坏了漓江的沙土、砂石、树木及沿岸耕地等自然资源,损害了漓江生态环境,给灵川境内的漓江段防洪带来巨大安全隐患。由于非法采砂行为,造成目前三街镇至灵川镇之间的漓江河道沿线河床毁坏,绿洲消失,河水浑浊,生态恶化。
取得第一手材料后,民行科干警结合《水法》《河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办法》《漓江流域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制作了《灵川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书》。该《检察建议书》特别指出了非法采砂取石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是职能部门没有形成长效管理模式,导致非法采砂取土人员采取“你来、我停,你走、我挖,你白天来、我晚上挖”的办法来逃避打击。该《检察建议书》从设立完善巡查报告制度、实行举报奖励办法、进入漓江沿岸村庄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处罚、向社会公告、向政府汇报提出整治方案等六个方面,提出了综合治理非法采砂的可行性措施和方案。
2015年1月16日,灵川县院将《检察建议书》送达灵川县水电局。
多方沟通,促成综合治理
灵川县检察院在发出检察建议时,一方面与县水电局做好联系沟通,敦促其重视,及时采纳检察建议,迅速整改存在问题,争取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一次彻底整治。另一方面,除了制作《检察建议书》外,该院还专门将非法挖砂的现场照片制成图文并茂、有理有据的《非法采砂情况手册》,由检察长亲自递交县长。
这份《检察建议》引起了多方效应,在县内产生了较大影响。2015年1月份,县委对《检察建议》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就灵川县检察院反映的非法采砂问题专门进行了调研,同时作出了“全县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检察建议,立即行动起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全力保护漓江生态环境”的指示。
《检察建议书》发出三天后,漓江沿岸部分挖砂船开始陆续撤走,县政府和县水电局在非法挖砂现场树立多个禁止在漓江河道挖砂的《公告》以及《河道疏浚整治修复工程项目》公示牌。
近日,在灵川县依法取缔漓江非法采砂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该县多个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一次整治漓江非法挖砂综合治理行动。目前,联合执法组依法扣押和拆除了一批挖掘机、机具和非法采砂船只,炸毁河道内非法开采砂石、阻碍行洪并拒不撤离的3条非法采砂船,同时拨付专项资金35万余元,调配15台挖掘机对漓江河段进行修复整治,恢复河道原貌。
此次综合整治漓江灵川段非法采砂事件获得地群众一致好评,并得到灵川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灵川县委、县政府表示,下一步将投入400万元资金修复、整治漓江灵川段河道,维护全县河道内的水事秩序和漓江流域的生态环境。
此次综合整治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根治漓江非法采挖现象任重而道远。下一步,灵川县检察院与当地政府部门建立长效机制,不让专项整治行动成了“一阵风”,防止治理非法采砂工作“一查就严,一放就松”;继续跟进、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全力保护漓江的自然资源和流域生态。■